记者从交通运输部获悉,为进一步掌握台湾海峡两岸间水路运输市场动态,加强两岸通航管理,新修订的《两岸海上直航运量统计报表制度》已经通过批准,并于2013年4月1日起实施。
据了解,新修订后的报表共有三份调查表式,大陆航运公司可直接报送,台湾地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航运公司可直接报送或委托大陆船舶代理公司代为报送。 交通运输部要求,各有关公司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充分认识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建立必要的统计制度,落实统计人员,明确责任,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报送统计报表。 |
新《两岸海上直航运量统计报表制度》4月1日起实施
2013-3-21 14:33:50 来源:中国船舶与海洋工程网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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